福州這些考生中考可加分 最高加20分
市中招辦7日公布今年中考加分照顧考生審核辦法,凡有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福州市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有關手續。
據悉,享受中考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包括:見義勇為者本人或子女、農村獨生子女和二女絕育家庭女兒、戶口在本市的歸僑考生或華僑(歸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少數民族考生、部分軍人子女、因公犧牲或殘疾以及立功的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因公犧牲或殘疾的人民警察以及公安英模的子女、烈士子女。其中,見義勇為者本人或子女享受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照顧;加分最高的為烈士子女,可加20分;其余考生可享受3至15分不等的加分照顧。
各類享受加分照顧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審核手續,具體如下:
見義勇為本人或子女,5月8日至19日到福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學校或縣(市)區中招辦辦理。
農村獨生子女和二女絕育家庭女兒,5月8日至19日到戶籍地鄉鎮計生辦、學校所在縣(市)區衛健局辦理。
戶口在本市的歸僑考生、華僑(歸僑)子女,5月10日至21日,到縣(市)區僑辦辦理“三僑生”中考加分身份證明。
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4月21日至28日到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開具中考加分身份證明。
軍人子女中考優待申報對象,到縣(市)區人民武裝部登記,并向省軍區政治工作局報送相關材料;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子女和退出現役的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提報需求。
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加分照顧信息由相關消防部門收集后轉省教育廳,再下發市教育局統一公示。
少數民族考生,5月8日至19日將申報材料上交至學校,回原籍考生將申報材料上交至縣(市)區中招辦。
人民警察子女,5月8日至19日到市公安局(人事處)或省監獄管理局核實蓋章,如家長所在單位不屬于市公安局或省監獄管理局管轄,則由所在單位隸屬市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核實蓋章。
烈士軍人子女,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提報需求;其余烈士子女,5月8日至19日到福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優撫褒揚紀念處)核實蓋章。(記者 林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