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進一步壓實山西省古交市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安全主體責任,規范電動自行車市場經營秩序,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11月7日,古交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召開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單位國家標準宣貫培訓會。局分管領導、相關股室、13家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負責人參加培訓。
此次會議中,按照《山西省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部署,對《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等強制性國家標準進行了宣貫解讀。
會議解讀了《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產品準入及行業規范管理的公告》(2024年第43號公告)、傳達《關于對電動自行車用鋰電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要求銷售單位禁止銷售未經3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以及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頭盔、充電器、蓄電池等相關產品,嚴禁拼裝電動自行車、加(改)裝或者更換動力裝置、拆除或改換限速裝置以及加裝車篷、雨棚、車廂等裝置。
會議要求,電動自行車經營者一要認真核對廠家資質,查看所售電動自行車是否已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是否有效;二是認真核對產品信息,產品要符合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產品合格證上信息要與實物一致。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增多,嚴重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國務院已將整治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作為重點工作。今年該局已查處9起違規銷售電動自行車案件,反映出銷售環節仍存在安全風險。通過標準宣貫培訓,進一步增強電動自行車各經銷單位的法律意識和合規意識,推動轄區各經銷單位積極貫徹落實強制性國家標準,提高電動自行車產品的安全性能和質量水平,規范市場秩序。
下一步,該局將加大對電動自行車經銷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和非法改拼裝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杜絕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來源: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