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海州區市場監管局查辦銷售摻雜摻假食品案
時間:2025-04-27 10:10 來源:連云港市場監管微信號
為嚴厲打擊民生消費領域各類違法行為,全市市場監管系統深入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2025‘鐵拳’行動”, 緊扣旅游市場、食品藥品、網絡直播等重點區域領域,用心守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現將部分典型案例予以發布。“五一”假期即將來臨,希望廣大經營者引以為戒,及時開展自查整改,堅持誠信守法經營,共同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監督,若發現違法違規線索,請保存好相關證據,及時撥打12315或12345熱線投訴舉報。
海州區市場監管局查辦銷售摻雜摻假食品案


2024年11月,海州區市場監管局接投訴舉報線索稱有人長期于凌晨在海州區某生活廣場銷售來歷不明的肉類制品。經查,沈某(涉嫌違反刑法,已移送公安機關另案處理)用狐貍肉制作“狗肉凍”,分別在海州區巨龍社區某鹵貨店、河西社區某食品店、云海社區某食品店、海州區某壇子雞店共4家個體工商戶對外銷售。上述4家個體工商戶在2022年11月到2024年11月期間,通過微信方式與沈某進行聯系并交易,在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的情況下,從沈某處購進上述食品放在店內對外銷售,累計銷售金額64229元。
上述4家個體工商戶銷售摻雜摻假食品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2025年2月26日,海州區市場監管局決定對海州區巨龍社區某鹵貨店處以沒收違法所得31500元并處罰款31500元;對海州區河西社區某食品店處以沒收違法所得3444元并處罰款3444元;對海州區云海社區某食品店處以沒收違法所得9317元并處罰款9317元;對海州區某壇子雞店處以沒收違法所得19968元并處罰款19968元。上述個體工商戶未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購進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之規定,海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警告。
食品安全問題一直是群眾關注的熱點,近幾年有部分人員以身試險,制作、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擾亂市場秩序,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這些違法行為往往隱蔽性較強,市場監管部門對相關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查處,有效引導食品行業自律,切實守護群眾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