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復|關于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管理辦法的疑問
時間:2025-04-29 13:13 來源: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咨詢內容: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廣東省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辦法》: 第三條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包括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員等。 第十四條 企業應落實本企業職工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專業知識的培訓、考核,并對培訓、考核情況予以記錄,存檔備查。 請問,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是否需要參加本企業職工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培訓內容是否有要求?具體哪些是必須培訓的?培訓時長是否有要求?
答復內容:
您好!您咨詢的問題已收悉,現回復如下:
根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廣東省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辦法》第四條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食品安全專業知識,掌握相應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等。企業應加強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培訓和考核工作制度,確保其依照法律、法規履行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職責。目前《管理辦法》對企業負責人培訓時長沒有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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