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上午省環保廳召開新聞通報會,對《山東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進行了解讀,明確將濟南市章丘區10月21日重大非法傾倒危險廢物事件作為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案例。在這次非法重大傾倒危險廢物事件中,造成4人中毒死亡,生態環境損害費用超2億元。涉案企業除了承擔刑事責任以外,還要根據新實施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相關規定將損害的環境修復和賠償。山東省環保廳政法處處長嚴衛表示:章丘這個案子是一個大案,實際上是案中案,涉及到3個獨立的案件, 總共這個大案子涉及到6家企業,到目前為止我們和3家企業協商成功,簽訂了賠償合同書。
據了解,這次實施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明確了三種適用范圍:一是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二是在國家和省劃定的重點生態功能區、禁止開發區發生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事件的,三是發生其他嚴重影響生態環境事件的。企業或個人除了自行修復,也可以進行賠償,賠償資金上繳國庫,專項用于生態環境修復支出,對于賠償標準,有關部門先跟企業或個人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就會直接提起訴訟,對于拒不執行或者以破產為理由躲避賠償的企業或個人,環保部門除了加強跟公安部門的合作外也采取了強硬措施。
山東省環保廳政法處處長嚴衛:企業破產了以后,它能賠多少就賠多少,比如說地在那里,我們就賣地。
同時省環保廳也公布了2月份全省空氣質量情況,2月份藍天白云天數僅為16.8天,較1月份減少2。5天,其中威海空氣質量最好,重污染天數為0,最多的是德州,為6天,PM2.5濃度最差的是菏澤市,散煤燃燒是主因。 生態環境關系到每一位市民的切身利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實施能夠打破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的困局,誰污染誰負責,讓破壞者感覺到心疼。讓藍天白云更多一些。